close
昨天看到一則社會新聞
有一個爸爸因為跟同居人吵架
憤而將十個月大的女嬰丟進沸騰的煮麵滾水裡
小女孩因燙傷而哭的淒癘

雖然我沒當場看到
但光是想像我就受不了了
夫妻吵架為何要小孩來承受這些痛苦

醫生說小妹妹的疼痛指數超過10(最高到10)
這比女人生小孩還要痛好幾倍
大人都受不了這種疼痛更何況是小孩呢

每次看到這種社會新聞都很不捨
可是我們又好像無法做些什麼
如果我是郭台銘至少我還能負擔她的醫藥費
現在只能祈禱小女孩能夠趕快脫離險境
也希望法律能重罰那個沒有良知的父親
如果可以的話也把那個父親丟進沸騰的滾水裡讓他了解那種燙傷的痛

吵架往往最容易失去理智
希望大家能控制自己的情緒
吵架的當下出去透透氣
轉換自己的心情是非常重要的
不要像這位父親一樣做出後悔莫及的事
事後要再挽救都太慢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nch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